根据《广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的规定,现就你司承建的大亚湾区第七中学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等问题对你司进行督办,详细情况如下:
3.监理单位下发的安全风险隐患整改通知单(10、13、15-16号),实施工程单位逾期未回复;
4.现场基坑深度超3m,未提供基坑开挖支护验收合格记录资料,即进入地下室底板工序施工(重大事故隐患);
5.现场使用混凝土泵车作业,未校核混凝土泵车运行路线及作业位置承载力(重大事故隐患);
10.外脚手架开口和端口位置无加强措施,水平横杆、之字撑、保护措施设置不到位;
1.制定整治工作方案。主要内容有:需整治的主体问题、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整治工作措施和目标等。
2.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门组织对本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做多元化的分析,查找原因和提出整治工作措施;项目负责人检查和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保证整治工作正常开展。
3.扎实开展整治工作。认真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整治,对整治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完毕;对该项目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明确的目的性的进行整改。
4.请从本挂牌督办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每周一次向我局书面报告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5.如已经按上述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你司要及时向区城市建设综合事务中心申请对隐患整改情况做复核验收,复核验收合格后向我局报请解除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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